港区分局积极贯彻“红盾护农保春耕”工作精神,在春耕生产来临之际,进一步强化红盾护农各项措施的落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辖区农资业的监管,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于日前合同农经局与辖区8家农资经营者签订《农资经营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人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责任状主要内容为:
一、倡导农资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农资企业加盟连锁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树立农资供应为农业生产、农民群众服务的宗旨;
二、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商品进销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即“一帐一票,一卡一书”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农资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禁止销售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资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严禁销售过期失效、“三证”不全和标签、说明、计量不符合规定的农资商品,严禁对所销售的农资作扩大使用范围的虚假宣传;
四、监管责任人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做好农资产品的质量抽检、市场检查、违法行为查处和农资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和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取缔;
五、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单位依法取消经营资格,通过新闻媒体不定期公布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情况和农资经营企业监管信息,发挥社会力量对农资经营者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