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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内资企业年检公告
http://www.jxgqaic.gov.cn 2008年3月10日15: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在2007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进行2007年度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设立在嘉兴市辖区的企业分别到登记机关参加年检(其中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年检的企业名单见网上申报平台公布的名单)。
  二、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方便企业办理年检手续,我市实行数字证书预申报年检,未领数字证书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嘉兴市工商红盾信息网”(网址:www.jiaxingaic.gov.cn)进行年检预申报。市本级登记机关的年检联系电话是:市局:业务问题82718576、计算机网络问题82718635、数字证书应用问题82512227;南湖分局:82061109;秀洲分局:82192769;经济开发区分局:82208341;港区分局:85525335;嘉兴市工商局年检窗口设在吉杨西路市工商局主楼302室;南湖、秀洲分局设在各辖区工商所;经济开发区分局设在辖区巡查大队办公室;港区分局设在分局巡查大队办公室(二楼东面)。
  三、 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预申报年检(网址:www.zjaic.gov.cn)。
  四、 企业申报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 企业法人须提交: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典当、寄售、调剂、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人才培训的企业;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出资行为的企业;凡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法人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以及预审意见中指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2. 营业单位须提交: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所属企业法人通过上一年度企业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持有人公章)和预审意见中指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3. 企业经营范围中凡涉及前置审批的,必须提交有效的前置审批的有关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证件持有人公章)。
  五、 年检起止日期为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请参检企业务必在2008年6月30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年检截止日期即2008年6月30日前未申报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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