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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关“经纪活农”工作成效显著 全国共有农村经纪人员100多万人,经纪业务量逾2500亿元
http://www.jxgqaic.gov.cn 2008年1月9日16:33

新年前夕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在全国部署开展“经纪活农”行动,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农村经纪人40余万户,经纪执业人员逾100万人,经纪业务量超过2500亿元。

  目前,全国有一半以上的省市制定了地方性的经纪人管理法规,绝大部分省市制定了经纪人管理规章。依据有关规范,工商机关对农村经纪人开展了登记注册、资格认定、经纪合同管理、经营行为管理、查处违法经纪活动、保护合法权益等工作。农村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经纪行为得到规范,权益得到保护。

  去年以来,全国各地工商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根据农村经纪人地域性、季节性明显,人员数量不断扩大但组织化程度偏低等特点,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农村经纪人的培育和业务指导工作。

  一些地方的工商干部将有关农村经纪人的宣传材料发放到村,发放到农民手中,帮助他们了解农村经纪人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及相关法律规范。在工商机关的大力引导下,全国各地树立了一大批农村经纪人典型,带动了一大批农民加入到了农村经纪人队伍中。各地工商机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青海省工商局根据农村经纪人的需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农村经纪人赴省外考察学习,同时从省外邀请知名专家或者典型讲授相关知识,介绍执业经验。

  各地工商机关在培育农村经纪人的“量”上下功夫的同时,注重其“质”的提升。比如加大打击不正当竞争、经纪欺诈等非法经纪活动的力度;取缔无照经纪行为;对农村经纪人实行信用监管;对农村经纪执业人员基本情况实行备案;适时告诫警示、约束规范经纪行为,为合法经纪活动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等等。一系列措施,提升了农村经纪人的形象。

  依托监督管理经纪人职能,为农村经纪人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是工商系统“经纪活农”工作的重点。各地工商机关纷纷建立农村经纪人登记注册的快速通道和与农村经纪人联系制度;积极扶持发展农业合同,推广经纪合同示范文本;为农村经纪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引导并帮助农村经纪人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树立农产品品牌;引导农村经纪人建立协作关系,实现规模经营。北京市工商局在适当放宽农村经纪人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根据不同区县的农产品特点,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各地工商机关积极帮助各类农村经纪人协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以此推动行业自律,取得成效。据了解,辽宁省目前已建立各类农村经纪人协会100多家,促进了农民增收。

  在工商机关的努力下,全国各地的农村经纪人已初具规模,并在加快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文档来源: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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